枣庄市妇幼保健院(枣庄市儿童医院、枣庄市立第三医院)
关于市看守所、枣庄学院专线项目单一供货商院内采购公示
一、项目概况:

二、拟用单一供货商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:
1、专有性原因:
所使用的电路服务涉及特定的技术协议与接口标准,这些标准与原有运营商的系统紧密集成,形成了专有的技术体系。更换服务供应商将意味着需要重新开发与调整系统,成本高昂且风险较大。
2、紧急性与连续性要求:
鉴于我院业务的连续性需求,任何中断都可能对业务造成严重影响。电信电路服务在过去三年中一直保持稳定运行,未出现重大故障或中断情况,为业务提供了坚实的保障。因此,从保障业务连续性的角度出发,继续采用原有电路服务是最佳选择。
3、经济性原因:
虽然市场上存在其他数据传输服务供应商,但综合考虑系统改造、数据迁移、测试验证及潜在的业务中断风险等因素,更换服务供应商的成本将远高于继续采用原有电路服务的成本。因此,从经济性角度出发,继续采用原有电路服务是更为合理的选择。
三、公示期限:
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11:00。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。
注: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携书面质疑函(加盖单位公章)送至采购办公室,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。
四、所需纸质版资料(均须一式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,并按顺序排列):
1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应资质;
2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详见附件2);
3、信用查询(通过“信用中国”或“信用山东”网站),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;
4、投标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;
5、首次报价单(详见附件3)。
五、联系方式:
凡对本公示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:
联系人:胡老师
联系电话:0632-3715266
地址: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复元三路与厦门路交叉东88米住院部C2区11楼1108房间
本次采购公示以本院官网公布信息为准!
枣庄市妇幼保健院(枣庄市儿童医院、枣庄市立第三医院)
采购办公室
2025年7月11日
附件1:项目需求信息
附件2: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
附件3:首次报价单